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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全球电线电缆年会(6)

来源: 新浪  2013-05-09 12:38

“2013全球电线电缆年会”于5月9日上午8:30在江苏宜兴举办。本次年会主题为“新周期下的战略布局”。

 

徐浩然:

沙祖康先生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了然于心,国际经济形势危机未消、风险尚存,而国内应该抓住这样12个字“谋生存、求发展、抓机遇、做贡献”,如果大家对他简短的话语,觉得对自己的企业、自己行业的发展有所启发和帮助,让我们再次感谢沙祖康先生。

接下来有请经济学家、国家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研究员、企业研究所所长陈小洪先生。

2013-05-09 10:19:49

陈小洪: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上午好!首先衷心祝愿2013全球 电线电缆年会召开,并且很高兴有机会在这里做关于中国电线电缆行业发展战略和体制政策研究的阶段成果的汇报。这个题目是中国线缆商会委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 心企业研究所研究的课题,我是这个课题的负责人。从这个课题的题目来看,题目涉及面比较广,题目是比较宏大的。但是我们的研究是聚焦的,我们叫做“战 略”,实际上是把电线电缆行业发展的前景和战略作为我们研究的前瞻性条件,也就是说为了电线电缆行业更好地发展来讨论体制政策问题。这里主要讨论两个问 题,一个问题是中国线缆商会的作用,当时研究的时候,线缆商会进入筹备推进阶段,还没有得到最后认可。第二个是最主要的研究重点,我们的调查以电缆市场为 主的采购交易的模式和定价机制以及有关法律政策问题。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完成了三个研究报告,完成了两个专题研究材料和有关方面多次交流,包括国网这样的 主要公司。

今天我把这里面一些初步想法和大家做汇报。有四个问题:第一个观 点是中国电线电缆行业需要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便更好地发展。我们认为中国电缆行业是输送电能,传递信息和制造各种与电、信息相关产品的国民经济的技术产 业。中国电缆行业已居世界第一,产品覆盖各个领域,已经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但是中国电缆行业主要指本土资本企业,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产品以普通产品为 主,企业技术开发能力不足,企业财务资本能力也不是很强,市场和品牌能力偏弱。产品问题的原因很多,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电缆行业的产业组织状况缺少国际级 的大企业,本土最大的电缆企业规模只有国际领先的前两三位企业的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水平。行业集中度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存在买方按细分领域垄断或者高集 中,卖方分散的市场结构。由于这个市场结构,市场秩序比较混乱。有前景、有竞争力,又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需要大家努力。

2013-05-09 10:20:56

陈小洪:

第一,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和实施转变发展方式,实施靠创新提升竞 争力的发展战略。联合国有一个很重要的报告《世界投资报告》,这个报告反映企业跨国投资的情况,这是我们非常关心的一个报告。企业要有战略,还要实施战 略,全面提高企业管理、客户服务、技术开发、品牌营销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国际化发展规划,产业内的领先企业要竞争发展、可持续发展,还要重视专业化发 展,要重视合作发展、联合发展、并购整合发展。从政府角度,我们认为政府的政策对中国电信企业的发展、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有重要的意义。主要有两个根本原 因:一是本土企业实质上的竞争能力、综合能力与国际领先企业还有较大差距;二是电缆市场,特别是在中国,我们是买方相对垄断、卖方分散的市场结构,这种市 场结构就会带来市场失灵的问题,仅仅靠一般的市场竞争机制解决不了资源的最好配置问题。经济学家认为自然垄断、寡占经济都会带来市场失灵,特别是不对称的 市场经济,比如说买家高度集中,所以1992年江泽民同志在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定上就讲了我们主要靠市场,同时政府干预解决市场有缺陷或者不 好的一些问题。这个寡头市场政府要适当监督,但不是政府代替市场。由于两个原因我们政府的支持和指导,政府政策重点是支持企业创新,支持企业以合作的方式 解决市场结构带来的不平衡的市场失灵问题,这是战略性的政策。

政府解决市场结构失灵的问题上,首先要覆盖三个方面,帮助形成以 市场机制为基础的比较均衡合理的市场治理机制和模式,市场机制也有协调,并不是简单的竞争。指导电缆产业市场,包括定价、服务和质量在内的产业结构和健 全,还要健全有关法规,包括对现有法规进行合理解释,对现有法规不合理的地方进行改进。这个问题解决了不仅是解决了产业发展问题,也是去年十八大提出的问 题,我们搞了市场经济但是有一个重要的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就是政府到底怎样进行市场监控?我们现在需要解决哪些问题?边界很清楚的就是这么干。但是需 要以企业为基础、市场为基础,同时政府给予指导的事,我们不会干。所以我们,或者政府越位,或者政府缺位,或者想指导也指导不好,就闹出了矛盾,我们行业 存在这个问题。这是讲的第一个问题,电缆行业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求得更好地发展。

2013-05-09 10:24:43

陈小洪:

第二,中国线缆商会可以为中国线缆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中国 线缆是在民政部注册登记的,是共谋成员企业利益的企业联合组织,可根据商会组织规则向商会企业提供服务。昨天晚上蒋锡培先生介绍,成立这个商会很难,原因 是传统体制没有这种商会的生存空间和制度条件,我们推进的时候可能政策问题没有解决,一方面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很多方面还有不同看法。除了传统体 制外,新事物产生也可能发生利益结构、利益集团的变化。因此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但是也是乘十八大的东风,中国线缆商会成为了民政部最早注册登记的一 批商会。

我们认为线缆商会可以发挥积极作用,反映企业共同呼声,提出问题 解决的方案建议,推动有关法规的完善健全。线缆商会的作用将日益重要。线缆商会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要真正发挥作用还要努力。要解决好商会的定位,合理确定商 会的目标、战略、形成共识,一以贯之,同时要搞好改进。理顺商会内成员关系,合理确定商会组织机构、设置集体职责、决策规则等等,还要解决好商会运作、决 策、执行事务有关财务事务和监督、问责问题。对外要理顺商会与政府、与企业、与社会机构、与其他团体和媒体各方面外部关系,形成有利于商会更好地发挥作 用,不断进步的环境。从近期来说要根据商会的愿景目标和成员企业要求,根据商会战略确定未来三到五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勇于创新、脚踏实地推进工作,我们 认为当前当前中国线缆商会的重要工作就是帮助买方垄断、卖方分散的电缆市场形成合理均衡的市场治理机制和电缆采购企业等公司合作共同推动包括定价、服务和 质量保障在内的采购供应体系的改进,和客户和技术机构合作,进一步提高我们特别是优秀企业的品牌影响力,还要推动有关法规的健全和完善。

2013-05-09 10:32:52

陈小洪:

第三,关于电缆产品市场的交易模式,特别是定价机制问题。我们 的基本观点是中国电缆产品市场,现在交易模式和定价基本方式是招投标,这种模式对电缆产品降低成本、保障供应,对电力用户发展和电缆企业产业发展都起到不 可否认的重要历史贡献。国家电网等公司在这种模式下不断改进,保证了电缆质量水平的提升和供求双方以及多方的长远发展和利益,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突出 问题有两个:一是所谓最低价中标,一个是质量保障金的问题。最低价中标在各方面的呼吁中,当时筹备电缆商会的时候,两会两网的工作,大家的认识都已经改 进,都认为最低价中标不是好模式,但是问题并没有都解决,现在招标体系价格权重比较高,现在经常搞平均价降幅、经常搞二次议标议价,第二企业发展不平衡, 所以这个问题还要进一步推进。二是质量保障金,一般占合同金额的10%,这挤压了企业的成本资金和利润。经济学家说这就出现了“囚徒难题”,由于你的资金 成本被挤压,没有利润搞开发和升级,所以发展不上去。因为发展上不去就更挤压,造成了恶性循环,这又称“劣币驱逐良币”。市场机制有时候不是完全能够解决 这些问题,可以由别的组织协调方式来解决。问题产生的原因非常多。一个根本的深层次原因是电缆市场是买方垄断、卖方分散的市场结构,这个结构短期内由于技 术经济原因乃至法律法规和历史传统原因不可能解决,但是问题又存在,因此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问题。

作为电缆企业要解决自己的问题,要提高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开发 新产品,严格管理、讲诚信。企业共同的呼声也要联合起来,企业和政府一起探讨,通过各个方面合作解决这个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主要方法,将来对主要的产 品,比如80%、90%以上的战略采购模式是最重要的模式。综合考评和国外的采购模式接近的,谁在中国的条件日益具备,这是推进的根本。

2013-05-09 10:35:28

陈小洪:

质量保证金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法律和经济的分析。因为有些采购 者认为质量保证金是法定的必须遵守,如果不遵守就违法。我们分析的结论是,早在90年代,电缆行业质量比较差、需求又很旺盛,良莠不分的时候,制度没有建 立的时候,包括产业的制度也没有建立的时候,质量保证金制度是有重大贡献的。现在看来情况发生了变化,因为双方都在进步。还有一个原因,这几年中国的快速 发展时期已经过了,变成了中速时期,企业的企情况更加严峻,因此这个问题就突出了,那么我们分析的结论。质量保证金不是法律规定必须执行的制度,而是可以 选择可以调整的方式之一。质量保证金制度的来源可能大家多知道,法律上主要是1997年国家的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立质量保修制度,针对建筑工程,在这个法律 基础上又出台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条例第40条明确对电气管线可以实行保证金制度。针对当时的混乱情况,2005年建筑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7号 文《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了质量保证金包含保险都是提到质量保障的办法。另外又对质量保证金进行了定义:质量保证金是解决质量维修缺省,工程费用没 有来源问题的办法。还讨论了如果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可以是5%或者商定其他比例,如果买方垄断卖方分散当然只会是10%,而不是2%、3%。所以这不是法 律规定必须执行的,是可选的方法之一,即使选了也可以调整和改进。

2013-05-09 10:56:15

陈小洪:

另外我们做了经济学分析,除了对企业成本不公平、不合理外,我 们还要认真分析为什么国家搞保证金制度。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信息严重不对称,这栋大楼交钥匙给你了,怎么看得出来问题呢?这个保证金是工程质量保证金,不 是电缆产品的保证金。电缆产品是有双方检测评议的,电缆产品的质量信息是可检验的,不是不对称的,所以不应该套用质量保证金的规定。美国是市场经济发达的 国家,美国的食品、医药、车辆安全、航空都是政府检测机构在做,可是电缆产品是一个中间品市场,是双方都明白的市场,不是普通消费者对大企业的市场,这种 情况下信息是比较对称的,所以验收的时候可以判断质量,除非你没有基本的资质管理。所以我们认为现行的质量保证金制度应该作为可选择办法,对于靠不住的可 以实行,但是对大多数企业可以采取其他办法解决。也可以用保险的方法,这样对于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差异性处理办法。

我们的报告就对这四个问题:前景、商会作用、交易模式、质量保证 金问题进行讨论。除此之外我们还要在更大范围内给采购企业比如国网、南网、中石油、中石化交流,交流的目的是为了形成共识。我们希望在研究成果告一段落之 后,给国家有关方面介绍和呼吁我们的观点,作为改进这方面管理的参考。

今天就讲到这里,不对之处请指正。谢谢!

2013-05-09 10:57:19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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