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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间农业和农村发展情况(2)

来源: 中国网  2011-03-24 15:45

中国政府一直强调要实行两个最严格的制度,一是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陈锡文:

这也是大家普遍关心的,粮价是百价之基,粮食一动整个都会跟 着上去。最近一段时间以来,石油价格迅速上涨。农业的投入品,化肥等等都离不开石油,石油价格一涨会导致农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涨。这些年来,中国的工人工资 水平也在提高。去年,几乎所有的省市自治区都大幅度的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物质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价格的上涨都会带来农产品价格上升。

还有一种价格上涨是需求带来的,粮食已经不仅仅是作为食物,也 被看作是能源产品,通过技术把粮食转化为燃料酒精,可以供各种各样的机械使用,粮食不仅是人吃,饲养畜禽,还喂汽车等等,这种需求的增长会拉动粮食价格上 涨。粮食价格上涨有它自然或者是合理的因素,如果不上涨农民可能没有生产的积极性。这几年大家看到,中国政府规定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每年都有所提高,主要 是根据生产情况和需求情况把粮食价格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所以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粮价虽然这几年也有上升,但是总的来 说比进口粮食的到岸价低。去年,由于国内的饲料农业和粮食产品的加工业发展比较快,中国政府抛售了一部分粮食。2009年东北地区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旱情, 吉林、辽宁主要的玉米产区受灾比较重,玉米需求和供给之间出现了缺口,去年动用了一部分库存来满足市场需求,抑制了价格暴涨。2010年的玉米产量是中国 历史上最高的一年,就目前的情况下,我觉得只要抑制不合理的需求,比如说过度的拿粮食去生产原料、淀粉、酒精等等,玉米的供求情况我感觉会比去年更好一 些。

2011-03-24 10:28:52

陈锡文:

中国政府在保证粮食的供给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实行四项补 贴,实行粮食制定最低收购价格,并进口部分粮食。去年是中国在历史上进口粮食比较多的一年。我这里讲的粮食有一个和国际上口径不太一样的地方,因为在中国 是把大豆作为粮食来储备的,如果把大豆算到粮食里,去年的进口量是很大的,国际上不把大豆作为粮食作物来看,很多在座的记者朋友都知道,我们去年进口的大 豆达到了5480万吨,这是历史上最高的。

去年净进口的打斗等农产品,对满足了国内市场需求和稳定国内市场的价格起到了重要作用。现在的粮食储备体系比过去复杂得多,首先有国家储备,其次地方储备,关键的是,各类粮食加工、商业贸易企业都有库存。除此之外,农民自己家里也有储存。

中国不存在“闹粮荒”这样的问题。价格的波动是有的,但只要支持农民,稳定住粮食的播种面积,我们现在的生产能力可以达到5亿吨以上。不管国际市场上怎么样,中国能够基本满足需求,保证粮食的充足供应。

2011-03-24 10:35:58

新京报记者:

在“三农”问题里土地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十二五”中央对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有什么样的考虑,在土地制度的改革中,我们能够在短期内必须解决,或者是迫切解决,或者是能够解决的问题有哪些方面?

2011-03-24 10:38:42

陈锡文:

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本制度。对中国来说,土地制度也是农 村制基础性的度,不仅政府,而且广大农民和社会都很关注。在200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三中全会,专题研究了农村改革发展的问题,对农村土地制度 改革做了明确的部署,大概涉及到6个方面:一是强调继续稳定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且长久不变。原来讲过1984年农村土地承包期15年不 变,1993年又延长到15年满了之后再延长30年不变,在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了要稳定,并且长久不变。二是对农村土地流转加强管理和服务。三是 实行严格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四是改革征地制度。要严格分经营性和公益性土地,逐步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了一个重要的突破口,提 到在城镇建设规划区以外,如果这个项目是非公益性的,可以不征收,农民可以以土地所有权的身份参与开发经营。五是实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和严格的土地管理制 度。六是明确提出一部分农村建设用地可以进入市场进行转让。《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建设使用土地的话,必须要申请并得到批准。但农民如 果需要建设使用自己的土地,可以不去申请。所以从这个角度去讲,国家批准农民使用自己的土地进行建设,且只允许这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他的成员自己使用 的。自用的建设用地分三部分,一是乡镇企业,二是自己住宅用地,三是乡村的公益事业,公共用地。

历史上办了很多乡镇企业,有的兼并了,有的倒闭了,原有的法律 规定,乡镇企业如果发生破产、兼并情形的时候,土地使用权是可以依法进行转让的,这个企业拍卖给谁,兼并给谁,原来批准的自用土地可以依法发生转让。正是 根据这条法律,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进入有形的、统一的市场进行公开规范地流转。但不少地方的干部忽视了经营性,把农民自用的宅 基地和乡村的公益性的土地通过复垦之后进行流转。今后,国家会出台法律法规、政策对这一问题进行规范。

2011-03-24 10:45:38

陈锡文:

有些地方对这一问题有些误解,认为只要把农村的建设用地节约 出来,拆了农民的房子,并了农村的村庄,节约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就可以拿到城里来使用。这个文件中已很明确的讲到,通过农村宅基地整理,首先要有耕地,要 保障农民,如果转到城市去使用,必须要符合规划,纳入当年的建设用地计划。而且把整治出来的建设用地做别的用地的时候首先要满足集体建设用地的需求。去年 年底国务院发了专门文件,明确强调要规范城乡增减挂钩。城乡增减挂钩只能限定在批准的试点地区执行。

2011-03-24 10:53:12

[责任编辑:一叶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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