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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6)
来源: 中国网 2011-03-09 12:10
齐骥:
刚才这位记者问我,你们建设部的职能是什么,我想我们最大的职 能是做好这方面的宏观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通过一些政策的调整,使得房地产市场当中这种长期存在的供求紧张的局面能够得到缓解,然后使得我们更 多的住房能够分配、销售到最需要居住和改善住房条件的消费者的家庭。细节我就不谈了,但是总体上我们是按照这样一个思路来进行市场的监测、市场的分析、政 策的建议。更重要的是,对于稳定房价工作不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不完成、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地方,根据国务院要求,我们会同监察部等部门对这些地方的负责 同志进行巡查、约谈,甚至问责。
2011-03-09 10:22:45
齐骥:
刚才你问到的第二个问题,就是要制定优惠政策,来吸引更多的社 会机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正好借着你这个问题,我补充一下刚才第一个问题我没有说全的,也是个重要的信息,希望通报给大家。就是在今年1000万套保 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当中,除了棚户区改造、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外,还要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60多万套、公共租赁住房近220万套。我刚才讲,各级政府 要拿出5000多亿的资金,主要是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当然也包括对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建设近22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这是 我们前所未有的。去年各地共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0多万套,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用工比较集中的城市和一些内地大城市。今年近220万套的公共租赁住房, 仍然是大部分集中在沿海城市和外来就业人员比较集中的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建设220多万套公共租赁住房是一笔不小的投资。公共租赁住房作为今后我们住房 保障体系当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责无旁贷,要提供建设条件。比如说土地,原则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像廉租住房一样,由政府无偿划拨。但是政府光 划拨土地还不足以建设这么大量的公共租赁住房,因此我们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主要可以有三种模式:第一种,由政府出地、政府投资、政府管理。像建设廉租住 房一样,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由政府融资建设。我刚才讲过,我们有融资平台,我们要列入财政预算,我们要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我再补充一个,今年中央代地 方发行的2000亿元的国债当中,地方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2011-03-09 10:42:22
齐骥:
第二种模式,政府可以划拨土地,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就形 成了政府出地,企业出钱,通过这样一种模式,来建设一大批公共租赁住房。特别是在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一些用工比较集中的大企业,用 了成千上万的职工。我们想,这些企业可以采用我刚才说的第二种方式,由政府划拨土地,由企业出资建设,首先满足自己企业职工公租房的需求,同时也要不断向 社会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这里面有个算账问题,日后我们再细细地研究,眼下最要紧的是把这些公租房建设起来。
2011-03-09 10:43:13
齐骥:
第三种模式,有些地方正在准备做这方面的尝试,当然这是一种探 索,就是政府拿出一部分土地,这部分土地是定了性的土地,它的用途就是建公共租赁住房。让各类企业,无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是从事其他行业但是用工比较 集中的企业,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由他们通过市场方式取得这些土地,然后自己去建设公租房,并拥有这部分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但是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 式,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由政府来核定以后,给予许可。
2011-03-09 10:43:34
齐骥:
当然,投资方式不同,建起来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成本不一样,因此 就可能有个租金上的差异。我们想,不论是哪一种投资方式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政府都要干预或者说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制定。对于由企业来投资,包括购地 和建设的,企业为尽快收回投资成本,这类公共租赁住房有可能以略低于市场价格,甚至于等同于市场价格,向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来提供。但是政府对租用公共租 赁住房对象当中的支付能力不足的个体或者家庭,应该提供必要的租金补贴,也可能是用人单位来提供这样的补贴。这样的话,就使得不论住在什么样的公共租赁住 房当中,保障对象的租金负担大致相当。
2011-03-09 10:43:47
齐骥:
涉及到社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我们想,更多的优惠政策将 会体现在税费减免,融资成本如何通过贴息或者专项贷款的方式来减轻。我们想,通过多种渠道,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在政府的主导下,公共租赁住房今年建近 220万套,明年也不会低于这个数,几年下来,使得城镇中等偏下或者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条件,通过这样一个保障形式,能够 得到大大的改善。
2011-03-09 10:44:05
中国建设报记者:
刚才齐部长提到了问责的问题,我想就这方面向齐部长提一个问题。刚才齐部长说,地方政府如果住房保障政策执行不力的话要问责,现行的问责机制是如何规定的,如果保障不力,将怎样问责,怎样保障问责落到实处?谢谢。
2011-03-09 10:44:14
齐骥:
关于这个问题,是从去年国务院10号文件到今年国办1号文件当 中特别强调的。稳定房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包括棚户区改造,我们一直实行的是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负责抓落实,而且要负直接的责任。我们提出要 进行考核、约谈、问责,就是督促我们的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履行好自己在本地区稳定房价和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样一个责任。
2011-03-09 10:46:21
[责任编辑:一叶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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