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正文
- 我要评论(2)
食品药监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情况(2)
来源: 新浪 2013-05-24 16:01食品药监总局于5月24日上午10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飞行检查、专项抽检和暗访情况。
颜江瑛: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打击有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总局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行政处罚的具体要求,既要从重从快,也要依法规、按程序一件一件处理到位。相关查处情况于2013年5月31日前上报总局。
(一)责成广东、陕西、内蒙古、广西、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查实,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一律吊销生产经营者和产品的许可证件。假冒 的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封存,监督销毁,同时要追查源头,该移交司法机关的必须移交。
(二)责成陕西、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专项抽检中非法添加 药物阳性的4批次产品涉及的采样单位,重点进行索证索票方面的检查,对违法添加的产品追查源头,非法经营的,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处罚;能查实生产企业 的,要依法按程序进行查处;对制假售假窝点,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配合,严查严办,坚决取缔;对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涉嫌犯罪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3-05-24 10:22:36
颜江瑛:
(三)责成北京、湖南、浙江、福建、陕西、贵州省(市)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专项抽检中核实的,外包装标示信息与批准内容不一致的21批次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查清生产企业的,要责令召回,并依法处罚。对 不能溯源产品来源的相关经营企业要从重处罚。同时,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保健食品一律下架停售。
(四)责成北京、山东、河南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暗访涉及的3家保健食品批发市场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违规的产品下架停售,追根溯源。对发布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宣传的,一律移交工商部门。
2013-05-24 10:23:03
颜江瑛:
另外,如果在工作当中发现查处不力,失职渎职的,我们也要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这是我们今天发布的第一个曝光的飞行检查、专项抽验以及暗访的相 关信息。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一方面要及时发布有关的监管权威的信息,同时在工作当中,我们也感觉到有必要及时向公众发布一些安全提醒警示。针对我 们发现保健食品非法宣传的特点,或者是这些违法犯罪分子所谓的特征,我们今天也想通过媒体来提醒广大消费者,避免落入保健食品的非法宣传陷阱。我们也总结 了一下,有五大陷阱,特别是在这个陷阱当中,我们也通过调查,特别是童敏司长他们前段时间的工作,发现老年人是保健食品市场当中最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最容 易被“忽悠”的群体。根据保健食品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总结。
2013-05-24 10:23:14
颜江瑛:
老年人是保健食品市场最大的消费群体,也是最易被不良商家“忽悠”的群体。根据保健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在选购保健食品、辨别保健食品宣传真伪时,要注意五大非法宣传陷阱:
1.“药到病除”不可信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声称治疗功效。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往往夸大产品功效,含有绝对化用语和不实承诺,声称可以治疗某种疾病如“根治”、“药到病除”等用语,或者以“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等承诺,严重欺骗、诱导消费者。
例如济南基业海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人)的保健食品“海通牌奥复康片”,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传“美国奥康复,天天见奇效,前列腺肥大完全好了”等。
2013-05-24 10:30:13
颜江瑛:
2.“健康讲座”为促销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访谈、讲座、采访、座谈会”等形式为幌子,邀请一些貌似专家、教授和老中医,或者一些主持人或演员在现场进行“养生”讲座,顺便兜售保健食品。不少老年人因为盲目信任这些所谓专家或名人的介绍,从而选购了大量假冒保健食品。
3.“免费活动”为洗脑
一些不法商家通过利用“赠药”、“免费试用”、“发放小礼品”、 “抽奖”等方式,吸引老人参加其组织的促销活动。促销现场往往气氛热烈,夸大产品功效,甚至声称根治百病。有些活动时还会请一些所谓的患者现身说法,雇人 制造争先恐后购买产品的假象,给老年人造成不买就没有了、不买就吃亏的心理暗示,不知不觉中被“洗脑”,从而购买产品。
2013-05-24 10:30:31
颜江瑛:
4.“权威证明”属虚构
一些非法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说明,以增强产品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还有一些广告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内容。
如“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科学院指出,人类肠胃如果每天定植高活性、高含量的双歧杆菌,那么人类将可以与肠胃病绝缘,人类寿命有望达到140岁。”等无法证实的虚假广告内容。
5. “专家义诊”是骗局
一些不法商家雇佣所谓的专家、教授为老年人开展免费专家体检或义诊,不少老年人受免费吸引从而进行体检或咨询。体检后,“专家”“教授”往往会告知老年人身体存在多种问题,需要及时购买产品治疗,不少老年人因此被诱骗购买了一堆无用处且不知真假的保健食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示,消费者要警惕这五种保健食品非法宣传“陷阱”。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2013-05-24 10:30:44
颜江瑛:
我们根据前段时间的调查以及存在的这些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些形 式,为了便于公司识别保健食品的坑蒙拐骗的陷阱,我们总结了这五个方面,便于媒体向公众宣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也再次在此提醒大家,保健食品不是 药品,没有治疗作用。患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不要相信违法的广告。
今天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曝光力度非常大的一次发布,通过 新闻发言人来曝光我们检查的结果,目的是想尽快地要我们曝光的这些信息能够传输出去,要我们这些曝光的产品能够尽快下架,让我们的老百姓不要受骗上当,保 护他们的健康。通过今天的发布会,我也希望我们的媒体能够参与到我们的监督来,通过你们的社会监督去查一查哪些生产经营企业没有将曝光的产品停售,同时你 们也可以放宽你们的视野,不仅仅是在我们这儿曝光,我们希望你们发现的问题通过投诉举报向我们提供信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危害公众健康的任何食 品药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另外我补充一个,我们在查处过程中发现这样的一种现象,有的经营 商会说,记者到那儿去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经通知了,这个产品必须停售,你们为什么还销售?我们听到过有的经营企业的经销者说,我们没有接到通 知。我可以告诉大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的信息就是最权威、最及时的通知。任何生产者、经营者必须有责任对你的产品信息在国家权威信息发布 渠道上获取。如果我们没发布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发布了,你作为一个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你就有责任、有义务及时地了解政府发布的信息,所以我们不需要对每 一个企业去发书面通知,我们网上发的通知就等于告知了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同时我们网上发布的信息也是告知了公众怎样能够保护好自己。今天新闻发布会目的 是一个,我们快速行动起来,共同保护公众健康。
谢谢大家!
2013-05-24 10:30:59
[责任编辑:汤欣慧]
- 上一篇:经济每月谈:解析我国“高货币之谜”
- 下一篇: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结果
- 福建省食药监局通报第16期食品抽检结果 4批次保健品不合格 (2018-04-19)
- 福建省食药监局通报第16期食品抽检结果 4批次保健品不合格 (2018-04-19)
- 福建严防不合格食盐进入食品流通领域 (2018-04-17)
- 添加剂超标成食安重灾区 43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 (2018-04-09)
- 浙江:2018年开展食品药品审批电子证书试点工作 (2018-04-03)
- 福建省、市、县三级食品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查处央视曝光粮油企业 (2018-04-02)
- 福建省、市、县三级食品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查处央视曝光粮油企业 (2018-04-02)
- 福建省食药监局公布第13期食品检测信息 9批次不合格 (2018-03-29)
已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