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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人大四次第二次会议(5)

来源: 中国网  2011-03-10 14:51

醉酒驾车、飙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规定为犯罪,细化了危害食品安全、生产销售假药和破坏环境资源等方面犯罪的规定。

 

吴邦国:

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实现现代化,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美好愿景和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是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2011-03-10 09:35:53

吴邦国:

我们将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我们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我们奋力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也离不开法制的保障。

2011-03-10 09:36:03

吴邦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日益繁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积极构建,确定了明确的价值取向、发展方向和根本路径,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2011-03-10 09:36:29

吴邦国: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亿万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取得的重大成果。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浴血奋战,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制定了《共同纲领》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确立国家基本制度,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2011-03-10 09:38:56

吴邦国: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在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历史性决策的同时,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坚定不移的方针确定下来,强调必须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开辟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2011-03-10 09:39:00

吴邦国: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成功推向21世纪,不断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思想,第一次将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开启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阶段。

2011-03-10 09:40:02

吴邦国: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中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提出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开创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局面。

2011-03-10 09:40:18

吴邦国:

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的结果。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2011-03-10 09:41:30

吴邦国:

国务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实施的需要,依法及时制定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结合本地实际,依法制定大量地方性法规,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以及军队等有关方面,广大人民群众和专家学者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立法工作,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2011-03-10 09:41:40

吴邦国: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立法路子。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这当中最重要的经验有这么五条。

2011-03-10 09:44:21

吴邦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制定的大政方针,提出的立法建议,凝聚了全党全国的集体智慧,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坚持党的领导同服从人民利益是完全一致的。

2011-03-10 09:44:24

吴邦国:

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我们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统筹谋划立法工作,科学制定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积极推进重点立法项目,保证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立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中央报告。

2011-03-10 09:45:15

吴邦国:

总之,我们的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2011-03-10 09:45:31

吴邦国:

二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我们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指针。

2011-03-10 09:45:49

吴邦国:

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并以此统一思想认识、确定立法思路。在立法的指导思想上,我们始终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坚持改革开放结合起来,把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发展市场经济结合起来,把推动经济基础变革同推动上层建筑改革结合起来,把提高效率同促进社会公平结合起来,把促进改革发展同保持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坚持独立自主同参与经济全球化结合起来,保证我们制定的法律法规有利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011-03-10 09:46:15

吴邦国:

三是,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客观要求。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作为立法基础,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开展立法工作。

2011-03-10 09:47:11

吴邦国:

正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稳定性与实践变动性的关系,妥善处理法律前瞻性与可行性的关系,确保立法进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对实践经验比较成熟的、各方面认识也比较一致的,规定得具体一些,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对实践经验尚不成熟但现实中又需要法律进行规范的,先规定得原则一些,为引导实践提供规范和保障,并为深化改革留下空间,待条件成熟后再修改补充。

2011-03-10 09:48:02

吴邦国:

对改革开放中遇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用法律来规范还不具备条件的,先依照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先行先试,待取得经验、条件成熟时再制定法律。我们还注意研究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从中吸取那些对我们有益有用的东西,但绝不照抄照搬。各国的法律体系也不相同,我们不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体系来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但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外国法律体系中没有的法律,但我国现实生活需要的,我们及时制定。

2011-03-10 09:49:40

吴邦国: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目的。在立法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在立法过程中还是在法律规范上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从人民的实践创造中汲取智慧,从人民的发展要求中获得动力。

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共同利益、不同群体特殊利益的关系,正确反映和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正确处理权力与权利、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既赋予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必要的权力,又注意对权力的行使加以规范、制约和监督,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不断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通过公布法律法规草案和举行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切实做到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我们制定的法律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2011-03-10 09:49:55

吴邦国:

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内在要求。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建立统一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基础。同时,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国家又处于深刻变革之中。

2011-03-10 09:52:49

吴邦国:

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国家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我们始终坚持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开展对现行法律法规的集中清理工作,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以保证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同宪法相抵触,保证行政法规不同法律相抵触,保证地方性法规不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保证法律法规的规定之间衔接协调、不相互矛盾,保障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2011-03-10 09:53:04

吴邦国:

各位代表,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各方面反映强烈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的同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一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2011-03-10 09:55:06

吴邦国: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国家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11-03-10 09:55:15

吴邦国:

三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行使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的重要职权,确保各国家机关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2011-03-10 09:55:53

吴邦国:

2011年的主要任务: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确保“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2011-03-10 10:00:20

吴邦国:

一、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社会实践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实践经验的总结。社会实践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要不断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发展。更何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身就不是静止的、封闭的、固定的,而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

2011-03-10 10:00:54

吴邦国:

还要看到,我们的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形成,但本身并不是完美无缺的,这当中既有一些现行法律需要修改的问题,也有部分配套法规急需制定的问题,还有个别法律尚未出台的问题,这主要是由于立法条件尚不成熟、各方面的认识不尽一致,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积累经验。总之,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改革开放的新实践,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对立法工作提出新课题新要求。

2011-03-10 10:00:57

吴邦国:

立法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立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法律的修改完善上来,放到法律配套法规的制定上来,同时还要制定一些新的法律,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与时俱进和发展完善。

2011-03-10 10:01:23

吴邦国: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依法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解决立法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不断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

2011-03-10 10:01:37

吴邦国:

今年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要求,抓紧修改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法律,及时制定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一是修改预算法、职业病防治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地方组织法、兵役法等。二是制定精神卫生法、行政强制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三是督促有关方面抓紧制定和修改法律配套法规,做好法律、法规清理后续工作,重点督促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面完成对现行司法解释的集中清理任务。

2011-03-10 10:01:55

吴邦国: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把立法后评估作为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一项新举措,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有序展开,通过多种形式,对法律制度的科学性、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法律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为修改完善法律、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依据。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同制定修改法律结合起来,把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同提高法律草案起草和审议质量结合起来,认真研究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

2011-03-10 10:02:08

吴邦国:

积极探索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尤其是基层群众的意见,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建议,建立健全采纳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迈出新步伐。

2011-03-10 10:06:30

吴邦国:

二、在新的形势下继续加强监督工作。“十一五”时期的五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巨大成就,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迈上新台阶,标志着我国各项事业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今后一个时期的国际国内形势,作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的重大判断,确定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强调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的显著进步,在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取得实质性进展,这对做好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今年常委会的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本次大会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按照监督法的规定,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在监督内容上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效果。

2011-03-10 10:08:00

吴邦国:

一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以及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着重审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情况,审查稳定物价和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工作情况,并就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推动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和重点领域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2011-03-10 10:08:47

吴邦国:

二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环境保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旅游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就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督促有关方面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具体措施上,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2011-03-10 10:08:50

吴邦国:

三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消防工作等专项工作报告,检查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的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就业和劳动权益保护等问题。

2011-03-10 10:09:19

吴邦国:

四是分别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解决制约基层司法能力建设的突出问题,加强司法队伍管理和能力建设,促进公正司法。

2011-03-10 10:09:29

吴邦国:

五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五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开展“六五”普法的决议,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2011-03-10 10:09:38

吴邦国: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是人民群众和广大代表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解决的问题。这涉及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既是一项艰巨任务,也是一项紧迫工作。

2011-03-10 10:09:47

吴邦国:

常委会将围绕这一题目,着重就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规范分配秩序,强化税收调节作用,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等问题,加强专题调研。

2011-03-10 10:09:56

吴邦国:

待条件成熟时,安排听取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我们还将选择保障性住房建设、财政决算、教育改革、法院和检察院基层建设等问题,结合审议“一府两院”相关报告,继续依法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

2011-03-10 10:10:06

吴邦国:

三、在发挥代表作用、开展对外交往、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要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契机,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发,坚持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坚持为代表服务的思想,努力提升代表工作水平。

2011-03-10 10:13:42

吴邦国:

认真办理本次代表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开展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搞好代表履职学习,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活动,更好地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要以巩固和完善与外国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为重点,广泛开展与外国议会的友好交往,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人大对外交往在增进政治互信、加深人民友谊、推动务实合作、促进国家关系发展方面的独特作用,为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作出新的贡献。要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办好专题讲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人才荟萃、知识密集、经验丰富等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2011-03-10 10:19:11

吴邦国:

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经验,加强和改进宣传报道工作,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加强与地方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共同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全国人大机关要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提高机关干部职工队伍素质能力,搞好服务保障,当好参谋助手。

2011-03-10 10:19:17

吴邦国:

各位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修改选举法的决定,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

今年,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陆续展开,这是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的第一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在代表名额分配、选举工作组织等方面有新的变化,对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提出了关于做好全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关于代表名额分配的指导意见。我们要坚决贯彻党中央的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把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服务、受到群众信赖的优秀分子选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2011-03-10 10:19:40

吴邦国:

各位代表,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人民对我们的期待殷勤厚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鼓足干劲,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掌声)

2011-03-10 10:20:00

王兆国:

各位代表,今天全体会议的议程已经进行完毕。现在休会。

2011-03-10 10:20:47

中国网: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关注。

2011-03-10 10:20:51

 

[责任编辑:一叶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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