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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对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提出5条处理意见
2010-07-19 16:28福建省政府对处理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提出5条处理意见,包括:
彻底消除事故隐患。责成紫金公司铜湿法选冶厂继续全面停产,加快泄漏污水的清理进度,尽快高标准修复渗漏的废水池。对紫金山金铜矿全矿范围的防渗系统、防排洪系统、矿山生产系统、环保安全系统以及尾矿库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在隐患排查和整改措施得到省级环保等相关部门认可之前,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组织开展防渗系统、环境影响、矿山地质等的后评估。责成紫金公司立即组织开展企业防渗系统评估、环境影响后评估、水文工程地质综合评价、尾矿库安全评估等工作。结合汀江流域特殊的地质、气候及流域生态环境条件,对相关的环境安全、矿山安全、防洪排水、生产布局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确保防范到位,使矿山生产不对汀江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做好水质监测和水量调度。福建省环保厅、海洋与渔业厅以及市、县政府要继续加强紫金矿排污口、汀江流域取水口以及与广东交界断面的水质监测,加密监测频率,及时掌握水质变化动态。由龙岩市政府负责做好汀江流域、永定河流域和棉花滩库区有关电站的水量调度工作,以最快速度恢复损坏的汀江水质自动在线监测设备,密切监控紫金山下游水质情况。
确保维护社会稳定。龙岩市政府对受污染影响的养殖户继续组织做好补偿工作,督促企业兑现赔偿,保障群众利益,并从根本上解决上杭县城饮水安全问题。
严肃追究事故责任。紫金公司对此次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必须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由其对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同时追究肇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触犯法律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发生渗漏问题的防渗系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福建省政府强调,要举一反三,在全省立即开展一次环境污染隐患的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从政府到企业进行加强环保工作的再动员、再落实,确保问题得到发现,隐患得到排除,环保得到加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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