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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

2010-06-21 16:38
6月20日10时30分许,中共福建省委书记孙春兰在第二届海峡论坛大会上披露,最近国务院已经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

孙春兰说,不久前,国家有关部委赋予福建省部分特定区域实行台资项目核准特殊政策。最近,国务院又批准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并同意厦门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先行试验一些金融领域重大改革措施。

同时,福州台商投资区的扩区和泉州等台商投资区的新建也在积极推进中。

孙春兰表示,福建省将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的紧密区域、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和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的要求,进一步全方位、多层次地加强闽台合作。

她说,当前,福建正在大力推动建设平潭综合试验区,这是造福两岸同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一个有益探索。她希望更多有识之士特别是台湾各界同胞积极参与平潭的开发开放,与福建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打造两岸人民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

此外,福建省还将安排15个事业单位职位,聘用台湾专才,担任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台湾农民创业园等机构的管理职务,促进闽台人才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交流合作。

孙春兰表示,当前,两岸正在商签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有利于两岸优势互补、合作深化,实现共同受益、互利发展,必将极大地造福两岸同胞。在协议商签和实施过程中,福建愿为两岸经济往来正常化、机制化和制度化作贡献,为两岸民生发展尽最大的努力。

为此,福建将继续在鼓励台资企业转型升级、简化审批程序、帮助融资贷款等方面改进服务,在扩大对台农产品采购和赴台旅游、扩大就业、考证办证、技能鉴定、方便就医、支持职业、便捷往来等方面创造条件,在扩大招生规模、招录台生就业、建立台生奖学金制度等方面予以便利,努力使在闽台商更有信心创业,使在闽台胞更加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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