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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事故频发凸显校园安全保障机制缺失
2010-04-23 16:53新华社记者 沈汝发 孟昭丽
4月20日,福建南平“3.23”恶性杀人案二审裁定,凶手郑民生被判处死刑。而在“3.23”案件发生前不到半个月时间,福建还发生了另外两起校园安全事故。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校园安全事故暴露出学校安全防范薄弱、安全教育缺失、存有侥幸心理等漏洞,应加强校园安全保障建设,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校园安全事故频发
3月11日,福州市马尾区琅岐经济开发区金砂小学宣传栏混凝土雨盖突然倾覆,造成正在出黑板报的7名学生5名死亡2名受伤。
3月18日,福州市延安中学高二(5)班学生许杭骑电动车前往学校的路上,在华林路与五四路交叉口与一出租车相撞,当场死亡。
3月23日,南平市实验小学门口,被辞退的社区医生郑民生连续砍杀13名小学生,造成8人死亡5人受伤。
全国校园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由卫生部牵头的2004年到2005年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结果显示,14岁及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为十万分之23.23。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年14岁以下的人口数为2.65亿,据此推算,14岁以下儿童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大约为6万人。
2007年初,教育部发布的2006年全国中小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显示:在各类安全事故中,溺水占31.25%,交通事故占19.64%,斗殴占10.71%,校园伤害占14.29%,中毒占2.68%,学生踩踏事故占1.79%,自杀占5.36%,自然灾害占9.82%,其他意外事故占3.57%。
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黄文炳认为,通过近年来发生的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分析,很多都是学生的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学校要开展活动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和逃生能力,防范身边突如其来的不安全因素。
校园安全隐患严重
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记者在厦门市教育局采访了解到,南平实验小学“3.23”重大凶杀案发生后,教育部门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就校园安全问题提出相应措施,要求各校展开自查消除隐患。同时,教育部门到各中小学校园展开暗访,进行安全排查。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甘满堂认为,尽管文件三令五申、投入逐渐加大,但随着社会环境日益复杂、威胁师生人身安全的因素增多,校园安全形势越发严峻,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
甘满堂说,部分学校安全防范薄弱,缺少全面、规范的安全管理,只是应付上级检查,没有系统考虑校园安全各个因素之间的关系,甚至只是在事故发生后才进行弥补,因此不能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导致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部分学校安全教育缺失,学校教育大多是应试教育,而很少从保护生命、珍爱生命的角度教给学生安全知识。在实际工作中,安全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应急演练等大多没有落到实处,很多学生没有掌握安全技能,碰到火灾、溺水等安全事故时往往束手无策,不懂得如何应急逃生。
部分学校、学生具有侥幸心理。尽管车祸、溺水等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但事故发生后还是有不少学生横穿马路、在禁止游泳的水库玩水等,没有从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安全隐患,而是麻痹大意,造成事故反复发生。
南平市教育局副局长廖汉仁说,学校安全事故暴露出了一些地方和学校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还存在漏洞和死角。只有痛定思痛,建立起学校、家长、社会三位一体齐抓共管学校安全的网络,才能为学校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空间。
加强校园安全保障建设
福建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日前连续下发文件,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聘请专职保安员、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以切实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同时要求在一些重要场所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确保一旦有警情公安机关能够快速反应。
福建省社科院副院长黎昕认为,学校安全一直是一道难题,需要全社会的人共同来关心学生们的成长环境。当前学校所处的环境日益复杂,中小学生在校园内受到伤害的事件日渐增加,加强校园安全已成为中小学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内容。
专家建议,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防范突发事件,应配备公安人员作为驻校指导员。学校门卫和固定值勤岗位应聘请保安,进行专业安全管理。驻校指导员、学校保安等要严密防范校内学生暴力事件,发现学生暴力现象立即处置。教育部门应细化安全管理标准,建立明确的防范措施和责任体系,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将一直以来是管理盲区的校园周边安全纳入社会治安重点管理范围。实行群众联防协管,交警、保安定点值勤,防止校园门口出现拥堵或不法事件。城管、工商等部门应及时清理校园门口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
另外,应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基本教育,开设专业人员指导的校园安全教育课程,并进行教育实践和模拟实验,不断改进安全教育教材和实践内容,提升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安全防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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