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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来厦最高奖2000万

2010-01-05 14:24
金融机构来厦门“生根发芽”,或者“生子添丁”,都将获得资金支持。我市刚刚出台了首个金融业鼓励政策——《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眼下,我市共有法人金融机构10家,包括厦门证券、君龙人寿、厦门国际银行、厦门银行、国贸期货等。为了让更多金融机构把“大本营”设在厦门,《意见》规定,对在厦门新设立或者新迁入的金融法人机构,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金融机构给予100万元的补助。其中,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100万元补助。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不含10亿元)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亿元增加200万元的补助,补助最高限额2000万元。
      把“枝干”伸入厦门,也将获得资金支持。来厦门设立区域性分支机构或者金融配套服务机构,都可获得补助100万元,设立境外银行代表处,可以获得补助20万元。
      金融机构走出厦门,政府一样掏出钱袋子相助。《意见》规定,我市法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到异地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每增设1家分支机构给予50万元补助;我市法人证券、期货业金融机构到异地及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每增设1家分支机构给予10万元补助;我市区域性金融分支机构到异地设立直属分支机构的,每增设1家分支机构给予30万元补助。
      另外,金融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引进高管人员和保险精算师、保荐代表人等专业技术人员,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可申请引进人才经济补贴或者人才住房、安家补贴或生活津贴,并在职称评审、子女就学、配偶就业、户籍迁入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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