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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支持闽建两岸区域金融服务中心
2009-05-27 12:40 承载着两岸交流先行先试使命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将在国家支持下发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力争建成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
昨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责成国家发改委会同福建省及相关地区,商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CBN记者获悉,福建省拟发展的重点产业与《意见》高度吻合,该省政府将很快审议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作为《意见》的配套措施出台。而在今天,首届海峡论坛拟在福建省的四个城市召开,8000多台湾各界人士将参与。
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
《意见》指出,以福建为主体的海西区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人均GDP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此,国家将对海西区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
为此,在资金投入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均将加大对海西区的扶持力度。
在项目支持上,国家将适当降低中央投资项目地方投资比例,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对海西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对具有全国或区际意义、有助于形成海西区整体竞争力的项目,在项目布点与审批、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同时,赋予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允许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取得经验。
在两岸经贸合作上,允许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适当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
《意见》同意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上,《意见》的表述针对性较强。
其中指出,以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等产业为重点,提升台商投资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载体作用,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形成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区域为主的产业对接集中区。
此外,还将建立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机制,共推双向旅游线路,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建设海峡西岸物流中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两岸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拓展台湾金融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和形式,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意见》明确,在两岸金融业监管合作机制下,优先批准台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支持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福建拟推十大产业振兴
对于迅速公布的《意见》,福建产业和学界均感振奋。
在昨日下午的首届海峡论坛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朱清表示,福建省希望与台湾各界一起抓住加快海西建设的良机。
“《意见》内容都比较务实,可操作性强,但也要两岸双方合力推动,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说,中央该给海西区的都给了,重要的是要具体落实,如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福建要积极去反映协调。
“这些意见都是台商台胞所期盼的,我们很欣慰。”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漳州台商协会会长何希灏对CBN表示。
此前,何希灏希望福建能成为适合台商台胞工作、生活和接受教育的专区,中央在检验检疫、关税互免、台湾金融业进入大陆等方面给福建特殊政策。有的在《意见》中已有所体现。
厦门瀛海实业董事长蔡远游对CBN透露,台湾财团法人资讯策进会拟于下月与福建省隆泰物流集团签署共建两岸电子商务平台的协议,“两岸货物、贸易流通将迎来新契机。”
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胡渡南对CBN透露,该委前期已拟定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初稿,福建省政府很快将予以审议。
昨日,福建省发改委综合处处长叶飞文则表示,该省将从三个层面推进产业和经济发展:一是发展壮大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和石油化工等三大制造业;二是吸引台湾高端产业落地海西;三是发展海西区特色产业,使海西特色产业形成国际品牌。
昨日,《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公布。《意见》责成国家发改委会同福建省及相关地区,商有关部门抓紧编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
CBN记者获悉,福建省拟发展的重点产业与《意见》高度吻合,该省政府将很快审议十大产业振兴计划,作为《意见》的配套措施出台。而在今天,首届海峡论坛拟在福建省的四个城市召开,8000多台湾各界人士将参与。
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
《意见》指出,以福建为主体的海西区发展目标是,到2012年,人均GDP接近或达到东部地区平均水平,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为此,国家将对海西区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
为此,在资金投入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均将加大对海西区的扶持力度。
在项目支持上,国家将适当降低中央投资项目地方投资比例,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对海西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专项补助。对具有全国或区际意义、有助于形成海西区整体竞争力的项目,在项目布点与审批、土地利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同时,赋予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允许在对台经贸、航运、旅游、邮政、文化、教育等方面交流与合作中,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先行先试,取得经验。
在两岸经贸合作上,允许海峡西岸经济区在促进两岸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适当增加对台合作的用地指标。
《意见》同意在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在福建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上,《意见》的表述针对性较强。
其中指出,以信息、石化、机械、船舶、冶金等产业为重点,提升台商投资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载体作用,密切与台湾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的联系,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形成以厦门湾、闽江口、湄洲湾等区域为主的产业对接集中区。
此外,还将建立海峡两岸旅游合作机制,共推双向旅游线路,培育“海峡旅游”品牌。建设海峡西岸物流中心。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台湾投资兴业,推动建立两岸产业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要求推动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拓展台湾金融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和形式,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推动金融合作迈出实质性步伐。
《意见》明确,在两岸金融业监管合作机制下,优先批准台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在福建设立分支机构或参股福建金融企业,支持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进一步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福建拟推十大产业振兴
对于迅速公布的《意见》,福建产业和学界均感振奋。
在昨日下午的首届海峡论坛新闻发布会上,福建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朱清表示,福建省希望与台湾各界一起抓住加快海西建设的良机。
“《意见》内容都比较务实,可操作性强,但也要两岸双方合力推动,成熟一项推动一项。”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说,中央该给海西区的都给了,重要的是要具体落实,如具体操作过程中遇到各类问题,福建要积极去反映协调。
“这些意见都是台商台胞所期盼的,我们很欣慰。”全国台企联常务副会长、漳州台商协会会长何希灏对CBN表示。
此前,何希灏希望福建能成为适合台商台胞工作、生活和接受教育的专区,中央在检验检疫、关税互免、台湾金融业进入大陆等方面给福建特殊政策。有的在《意见》中已有所体现。
厦门瀛海实业董事长蔡远游对CBN透露,台湾财团法人资讯策进会拟于下月与福建省隆泰物流集团签署共建两岸电子商务平台的协议,“两岸货物、贸易流通将迎来新契机。”
福建省经贸委副主任胡渡南对CBN透露,该委前期已拟定十大产业振兴计划初稿,福建省政府很快将予以审议。
昨日,福建省发改委综合处处长叶飞文则表示,该省将从三个层面推进产业和经济发展:一是发展壮大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和石油化工等三大制造业;二是吸引台湾高端产业落地海西;三是发展海西区特色产业,使海西特色产业形成国际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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