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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就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来源: 中国网  2015-07-02 13:59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7月2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介绍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 会。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最近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 见》,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这方面的内容,我们很高兴请来了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先生,请他为大家解读文件,介绍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相关情况,并就这个话 题回答大家的提问。出席今天发布会的还有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孙剑英女士。

下面请赵部长介绍情况。

2015-07-02 09:41:59

赵大程: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就中共中央办公 厅、国务院办公厅前不久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的有关内容向大家做介绍,并回答大家关心的有关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问题。同时也借今天这 样的机会,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吴爱英部长对中外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中国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

2015-07-02 09:57:33

赵大程:

大家都知道6月29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的意见》,这个《意见》印发之后的几天我们了解到社会反响非常热烈,我们的人民群众、社会有关人士都纷纷发表了有关意见和他们的看法。总的来说体现了大家 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也可以说中央决定出台这个《意见》是恰逢其时的,受到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欢迎。说到法律援助制度我想大家都并不陌生,在中国 这项制度已经存在了有20年的时间,经过这些年不断发展,它已经在促进人权司法保障,在推进民生建设当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015-07-02 09:59:01

赵大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 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就做好新时期法律援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习总书记多次就法律援助工作提出要求,核心就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加大对困 难群众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第二,要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第三,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构建基本公共的法律服务体系。

2015-07-02 10:00:06

赵大程: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我们一直以来在认 真的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问题。集中体现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上,核心是两点:第一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第二 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也把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列为了一项重点改革任务,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应该说是我们在 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的工作方向。20年的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历程应该说顺应了形势发展的要求,顺应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 史进程,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在法律援助工作实践当中积累的不少经验,也为我们在中国建立法律援助制度作出了自己 的贡献。根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系列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司法部从去年开始就 怎么样健全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并且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形成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稿,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 领导小组审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

2015-07-02 10:00:56

赵大程:

今年6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 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这个《意见》是我们2003年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援助条例》以及随后形成的一系列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再深化、再提高,一句 话,它就是我们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发展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纲领性的文献,对于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 和政策措施都作出了新的规划。我们将在这个《意见》精神的指引下,按照习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 进、狠抓落实,实现一个新的20年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谢谢大家!

2015-07-02 10:08:27

胡凯红:

谢谢赵部长的介绍,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

2015-07-02 10:11:12

法制晚报记者:

有两个问题,第一,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通过法律援助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问这个《意见》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方面做了哪些规定?第二,最近网上热议新闻,贵州一男子蒙冤入狱,被判了16.6万元的赔偿,但是半年来还未相应的赔偿,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2015-07-02 10:11:33

赵大程:

谢谢你的提问,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刚才我在介绍的时候已经讲 到,这应该是我们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或者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所以大家注意到,习近平总书记也特别讲到,我们要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 这次《意见》就结合我们这些年法律援助工作的实践,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央关于民生领域建设的有关政策,特别是结合我们现在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转轨、社 会转型这样新的历史条件,进一步提出了我们要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

2015-07-02 10:12:29

赵大程:

在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方面,我们在《意见》当中主要体现在三个 方面,一是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六类基本的民事行政事项范围,同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 展和民生领域建设的实际,可以扩大补充施行范围。这次中央《意见》提出要在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各地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加,或者是扩大新的覆盖范 围。这一次就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和教育医疗等和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都纳入到法律援助的范围,这是比较显著的变化。

2015-07-02 10:13:10

赵大程:

二是强调了法律援助工作要为更多困难群体服务。结合我们现在社会实践,特别要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还有就是大家知道的去年中央军委和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军人军属的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中规定的军人军属,加大我们的服务力度。

2015-07-02 10:16:15

赵大程:

三是这次《意见》明确提出了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要实现全覆盖。法 律援助咨询应该是法律援助的基本服务形式,我们这些年围绕做好咨询工作可以说作出了很大努力,传统的、现代的、网上的、网下的,各种方法都在不断适用。但 是实事求是的说,由于我们国家地域比较辽阔,人口比较众多,经济发展又极为不平衡,我们困难地区还有很多。所以,这个覆盖范围至今还没有覆盖到中国领土的 所有地区。这一次《意见》明确提出,法律援助工作当中的咨询服务我们要率先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说在中国经济社会的所有地区,法律咨询都要能够为人民群众提 供最靠近的援助服务,这就是要靠我们法律援助的便民窗口,靠法律援助的站点,要靠“12348”法律服务热线,也要靠现在互联网媒体等各种各样的形式,来 实现法律援助咨询的全覆盖。

2015-07-02 10:18:07

赵大程:

法律咨询即将实现全面覆盖,我们对重点人群实际上也实现了全覆盖。你说的贵州个案问题,我们对一切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人,只要他需要法律的帮助,法律援助工作,包括律师工作都会为他提供法定职责的帮助。谢谢!

2015-07-02 10:20:31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记者:

您刚刚回答了《意见》中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但实际上对困难民众来说,不仅范围扩大很重要,法律援助的质量也很重要,请问有什么措施来提升法律援助的质量?

2015-07-02 10:23:16

赵大程:

你刚才提的这个问题我也注意到,这几天有关专业人士,有关社会 关心法律援助工作的人都讲到了你这个话题,我昨天还看到《法制日报》刊登的一篇文章,就讲到法律援助这一轮的发展和建设,既要关注广度,又要关注深度,我 看他所说的广度就是我回答刚才《法制晚报》记者提出来的,就是覆盖范围的问题,所谓的深度就是能够提供高质量、有品质、讲诚信、规范的法律援助服务。这也 就是你刚才问到的法律援助质量问题。

2015-07-02 10:23:41

赵大程:

上一次例行记者招待会我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法律援助质量问题 应该是我们法律援助工作常讲常新的话题,社会上不乏有一种不太准确的认识,似乎认为法律援助是无偿的,是不用花钱的,就有点不大相信法律援助的质量会怎么 样,担心请法律援助的律师,请法律援助的工作者能不能尽心、尽力、尽职的去提供援助和服务。我要明确的告诉各位,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讲质量、讲品质、讲规 范、讲标准,这是我们一直强调的。我可以提供一个数字,到目前为止,全国民事法律援助律师所提供的代理的意见,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所提供的辩护的意见90% 都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我想这两个90%就足以说明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是有保证的。

2015-07-02 10:25:11

赵大程:

当然,我们还不满足,我们觉得应该向更高的比例迈进,甚至实现 100%的全采纳,那当然最好。但是事情就是这样,从来都是不平衡的,也不可能一律的要求都是一个标准。但是在法律援助质量问题上我想要说三句话,我们怎 么样确保它的质量?一是服务要实现规范化。大家都知道法律援助的程序包括受理、审查、指派等等。我们就是要通过制定有关规范,明确有关程序,使所有应该得 到法律援助的人都要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二是我们服务的工作要制度化。我们在提供各项服务当中都要作出制度性安排,明确机制,来保障整个法律援助提供的服 务是有机制做保障,有制度做保障的。三是办案标准化。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包括刚才讲到的法律咨询等法律援助非诉讼的服务,我们这些年都在不断 积累怎么样实现工作的标准化,目前先从刑事法律援助做起,确定我们实行办理各类案件标准化的流程,这样不管哪一个人来办理这个案件,我提供的这个服务都是 一个标准。简单的讲就是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服务工作的制度化,办理案件的标准化,通过这“三化”来确保我们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不断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2015-07-02 10:27:12

中国日报记者:

有一个问题请教赵部长,请问该《意见》对人权司法保障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的要求?

2015-07-02 10:32:57

赵大程:

法律援助工作在维护司法人权保障当中应该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 面,一类就是刑事法律援助,一类就是民事及行政法律援助。刑事法律援助实际上就是刚才你所关心的这个问题,就是要通过刑事法律援助来实现我们人权司法保 障。大家都知道,我们所确立法律援助制度的最核心的要义,就是要落实《宪法》所确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刑事司法领域,它是体现人权的一个关键核 心和基础的环节。因为人的生命和人的自由被剥夺、被限制,这可以说是人权关注的核心问题。在刑事司法领域,刑事诉讼当中怎么样确保没有钱的人等社会贫弱群 体能够得到有品质、规范的刑事法律援助,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2015-07-02 10:33:57

赵大程:

所以,这些年我们在推进法律援助制度发展和完善当中,把完善刑 事法律援助始终作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根据这些年我们司法领域工作的实践,最新的变化,把我们的法律援助工作在国家 基本法律层面从只是在审判阶段的介入提前到了侦查阶段,也可以告诉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从2012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之后,可以说我们国家的刑事法律 援助的覆盖范围实际上运用的是国际通行的做法。在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第一时间,只要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我们就有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可以 为他提供专门的咨询和服务。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这次《意见》重申,我们要落实好法律援助介入整个刑事诉讼,包括前面侦查环节的各项规定。特别的 提出,要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衔接和配合。实现工作的有效衔接,目的就是要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在侦查环节,能够在审查起诉环节,能 够在审判环节都能够得到应有的法律援助的服务。所以,回过头来我说,回答你这这个问题,我也在补充回答刚才《法制晚报》记者提出的问题,从补充范围看,我 刚才重点回答的是民事行政和一般的非诉讼领域,包括咨询。再加上这个刑事法律援助,我们从审判环节到侦查环节,这也是一种扩大范围,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援 助按照《意见》的规定,可以说是实现了在刑事、民事、行政各领域的全覆盖。

2015-07-02 10:36:08

法制日报记者:

首先感谢赵部长一直以来对《法制日报》的关心,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可以让群众更方便、更快捷的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想问一下赵部长在实现法律援助便民化方面,有哪些措施可以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

2015-07-02 10:43:11

赵大程:

法律援助既是一项法律制度,也是我们党民生领域建设的一项重要 的工作,既然是民生领域的重要工作,它的制度、工作,包括人员,必须要和服务的对象,也就是困难群众的要求结合得更紧。这样才能保障为群众提供经常的、及 时的有质量的服务。刚才你问到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涉及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的服务措施。我们怎么样做到法律援助便民,这是我们始终关注的一个话题。这次 《意见》提出来,我们要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法律援助的便民化,从组织形式看,就是要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站点建设,所谓法律援助站点就指的是在乡 镇、街道、社区,人民群众聚集的集中地方要有法律援助专门的工作站和人员。同时,我们的便民还要根据法律援助对象的特殊情况,我刚才介绍的重点人群当中, 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这些人往往是行动不便,或者是行动不自如的,对他们怎么样提供这种便利化的服务,我们和发改委共同研究,要在法律援助的服务窗 口方面作出标准化的设施建设。

2015-07-02 10:44:40

赵大程:

所以,我们强调要在临街一层设立法律援助的便民服务窗口,我们 还要为残疾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提供无障碍通道等等。要根据服务对象身体的情况和身心的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要增强法律援助咨询的可及型,要让人民 群众在自己家里,或者是出门不远处就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咨询和帮助,很多城市实行了法律援助“半小时”、“一小时”服务圈的制度,随着网络的时兴,随着互 联网的发展,我们的时间还可以大大缩短,不是“半小时”、“一小时”,甚至几分钟都可以及时的提供服务,我们和有关方面正在研究,要进一步改造和提升我们 “12348”法律援助热线,要让这部社会化法律咨询平台能够真正让人民群众能够用得上,用得好。我们要为特殊人群,比如说社会救助人群,没有固定收入来 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还有其他社会特殊困难的对象,包括我们说的要领取工伤补偿的这些农民工,要免于审查经济困难标准,给他们开辟绿色通道,快捷的办理 法律有关援助的事情等等,下一步我们在这一方面还要进一步深化有关的措施。

2015-07-02 10:47:35

检察日报、正义网记者:

想请问赵部长,在这次出台的《意见》当中也特别提到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能不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2015-07-02 10:49:31

赵大程:

这次《意见》当中对我们这些年已有的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从法律 援助工作的角度都进行了吸收、总结,同时对一些新的改革措施进行探索,刚才你讲到的法律援助参与申诉代理的工作就是这方面的内容。同时还有刑事速裁和死刑 复核等这些方面的工作法律援助也会积极参与,现在有关这方面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正在研究之中,下一步有关试点和推行工作将会提到日程。

2015-07-02 10:50:04

香港文汇报记者:

近些年随着在内地经商的港商还有内地就业生活的港人越来越多,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不包括在内地的港人港商,还有在中国生活的涉外的人群?

2015-07-02 11:02:50

赵大程:

在非诉讼领域,所有在中国生活的人我们都可以为他提供咨询,提 供这方面的帮助,这个不分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从这个意义上说,港澳同胞在内地如果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需求,只要符合条件的我们都会提供咨询帮助。在刑事 领域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作出的司法解释规定,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对于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 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也就是说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15-07-02 11:04:31

胡凯红:

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5-07-02 11:13:21

[责任编辑:邹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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