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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和住房保障情况

来源: 中国网  2014-02-21 15:19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请来了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先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总经济师冯俊先生,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窦部长作介绍。

2014-02-19 09:37:53

窦玉沛: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2013年,民政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较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

一、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创新机制、落实责任、提高基层经办能力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扩大了救助范围, 提高了救助水平。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061.3万人;月人均保障标准为373元,月人均补助252元,全年累计支出保障资金724.2亿 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3.0%、3.3%、13.9%。全国共有农村低保对象5382.1万人;年人均保障标准为2434元,月人均补助111元,全 年累计支出保障资金841.9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7%、7.1%和17.3%。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稳步提升,供养对象538.2万人,其中集中 供养183.8万人,集中供养率为34.2%,全年支出五保供养资金174.2亿元。我办的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等经常性的社会救助人员共计 7981.6万人,共支出1740.3亿元,这是去年的数字。医疗救助惠及群体1亿人次,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衔接。

2014-02-19 09:53:35

窦玉沛:

二、受灾群众生活得到及时救助。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 民政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应对四川芦山地震、甘肃岷县漳县地震、东北特大洪涝等自然灾害,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协调安排救灾资金,调拨应急救灾物资,协 助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联合有关部门制订出台“三无人员”临时生活救助政策,支持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组织开展全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有效保 障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全年安排下拨中央救灾资金105.67亿元,调拨帐篷19.5万顶、棉衣被60.8万床(件)和折叠床8.9万张等救灾物资,紧急 转移受灾群众1200万人次,救助受灾群众8000万人次。

2014-02-19 09:57:23

窦玉沛:

三、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不断推进。自2010年国办印发《关 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和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全国基本实现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 儿每人每月600元的最低养育标准。2012年,民政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的政策,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将其 纳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2013年,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弃婴捡拾、养育、收养存在的问题出台了政策措施,对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和儿童监护缺失和监护 失当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开展了适度普惠性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

2014-02-19 09:57:58

窦玉沛:

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在开展“接送流浪孩子 回家”专项行动基础上,2013年,民政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9部门开展了以“合力保学、快乐成长”为主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加大街 面、社区主动救助保护力度。全国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5.9万人次。各地按照“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部署,主动、及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 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2014年,民政部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方针,全面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科学化水平,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关情况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2014-02-19 09:58:24

胡凯红:

下面开始提问,提问之前报一下你所代表的机构。

2014-02-19 09:59:44

法制晚报记者:

我刚才搜了一下新闻,住豪宅、开豪车,申请低保的现象很多,2010年北京一个千万级的富豪骗了八年的低保,领了十万元的低保费用,民政部关对于准确核实低保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有哪些新的工作?

2014-02-19 10:00:23

窦玉沛:

谢谢你的提问。关于在低保中出现的“骗保”现象,还有“漏保” “关系保”“人情保”“搭配保”等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与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有关,特别是对申请群众家庭收入和家庭经济状况的核查存在着很大的难 度,这也是一道世界性的难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民政部从2009年开始就在143个地方进行试点,建立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机制。这项工作开展以来,确实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所谓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就是申请社会救助的人员要声明自己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民政部门将他们自己声明的财产状况与掌握着 车辆、房产、金融、保险、工商、税务、公积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信息比对,看其个人申报的情况是否准确和完整,然后再结合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 证、民主评议等方面的措施,来判定他准确的家庭收入情况,综合评价他是否能够享受低保,确定他在低保中领取的补助标准。通过这样的工作,大大提高了对低保 人员认定的准确率,提高了救助的科学化水平,也降低了有关人工核对的成本,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受到了各方面普遍的欢迎和认可。

2014-02-19 10:02:51

窦玉沛: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尽快推动这项工作。第一,我 们要制定时间表。现在民政部已经建立了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全国有20个省份建立了这样的中心,有30%的市县区建立了核对机制。按照我们的时间 表,2014年将有70%的市县区要建成核对机制,到2015年底在全国全面建成这项机制。

第二,我们要抓紧与有关部门对接,因为这套核对机制涉及到十几个 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分别就核对的政策、核对的技术环节进行对接。第三,我们还要搭建平台,将现有的低保信息系统与将要建立的家庭收入核对系统进行连接,同 时对于核对的有关标准、有关流程和有关技术要求,也要作出规定。

在这里应该指出的是,开展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核对,必须得到有关申请人的授权或者委托,所查询的范围仅限于享受社会救助有关的问题,查询掌握相关信息的人员不得随意向外透露相关信息,随意透露的要负法律责任。

2014-02-19 10:05:37

新华社记者:

我的问题关于住房保障立法方面的。请冯总介绍一下城镇住房保障条例的最新进展情况,什么时候能出台?另外这个条例的出台对于推动住房救助有什么作用?谢谢。

2014-02-19 10:07:32

冯俊:

《城镇住房保障条例》在去年5月份我们住房城乡建设部已经把送 审稿上报国务院法制办了,国务院去年9月底在常务会议上明确要求加快住房保障立法,现在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将这个条例的草案征求了各部门、各地方和社会机构 的意见,现在我们正在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争取把条例尽快上报国务院,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

2014-02-19 10:08:11

冯俊:

住房保障和对救助对象的住房救助问题是相关联的,这些救助对象 在总体上说是因为劳动技能低、就业机会不好,导致收入低,有些是因为伤病等原因,导致生活比较贫困,大多数救助对象不可能依靠自己的努力改善住房条件,所 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也是我们住房保障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2014-02-19 10:10:05

冯俊:

总体上,解决群众的住房问题,应该倡导和推进住房市场化改革的 方向,也就是说我们坚持住房发展的市场化改革是基本的原则。但是,社会上总是会有一些人群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无力支付住房成本,没有能力通过自身的劳动在 市场上获得合适住房。所以,政府应当对这部分人群提供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也是政府的一种责任,也是义务。

2014-02-19 10:12:39

冯俊:

对救助对象住房救助的标准也是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相关联的。 以前,在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高的时候,我们给他提供一个住的地方,让他别流离失所;现在随着社会生活水平提高了,要提供合适的住房;到2020年建成小 康社会的时候,可能还要求都能够住上符合健康文明标准的住房。当然,各个地方经济发展的水平不一样,有些地方可能现在就能达到这个目标,有些地方可能需要 努力才能达到这个目标。

2014-02-19 10:14:49

冯俊:

对于救助对象的住房,我们从几个方面来考虑,他们的住房困难也 好、生活困难也好,属于最紧迫的一个群体,对他们的住房救助应该实行这样一个原则,就是应保尽保、优先安排。此外,他们几乎是无力支付住房成本的,无论 租、无论买。所以在总体制度安排上,给他们提供一些公租房,租金比较低一些,对于一些没有收入来源的,可能还是免费的,当然也可以通过住房租赁补贴的方 式,或者在农村里通过危房改造补助的方式,来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2014-02-19 10:16:54

中国日报记者:

社会救助的立法情况如何?根据国家统计局近期公布的数据,仅深圳一市,房租就连续20个月上涨,很多城市毕业生还有一些流动人口被迫选择群租,请问住建部门如何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问题?

2014-02-19 10:18:33

窦玉沛:

感谢你关心社会救助的立法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救 助立法工作,提出要用法治的形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确保网底不破。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安排,民政部会同国务院法 制办、住房建设部等部门,共同抓紧研究起草《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个办法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在春节前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望近期出台。办法发 布后,有可能还要举行一次专场的新闻发布会,专门介绍和解读这个办法。在这里,我简单说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这个《办法》就是通过法律制度的形式,把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八个方面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努力防止政策的碎片化,综合保障我国困难群体在遇到特殊困难时能够及时得到救助。谢谢

2014-02-19 10:19:08

冯俊:

实际上大学生留在一些大城市工作,确实面临的生活压力比较大, 这也是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在劳动力布局方面一个特殊的现象。一般的,这种群租比较严重的主要在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这个现象的核心是大学生想降低 居住成本,大家合伙住便宜一点。实际上,没有人愿意几个人住一个屋。所以,解决这个问题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房地产市场加大调控、增加供给,使租金、 房价平稳,使大学生逐渐能够承担起在城市的居住成本。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从去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地级以上 城市要针对他们多提供住房保障。当然,这个工作的推进有先有后,还需要一个过程。

2014-02-19 10:24:58

冯俊:

实际上大学生留在一些大城市工作,确实面临的生活压力比较大, 这也是中国在城镇化过程中,在劳动力布局方面一个特殊的现象。一般的,这种群租比较严重的主要在北京、上海这样的特大城市。这个现象的核心是大学生想降低 居住成本,大家合伙住便宜一点。实际上,没有人愿意几个人住一个屋。所以,解决这个问题要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对房地产市场加大调控、增加供给,使租金、 房价平稳,使大学生逐渐能够承担起在城市的居住成本。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从去年开始,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地级以上 城市要针对他们多提供住房保障。当然,这个工作的推进有先有后,还需要一个过程。

2014-02-19 10:30:03

中国社会报记者:

去年下半年,国务院组织了工作组,对各地的低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请问这个督查的效果怎么样?发现了什么问题?有什么对策措施?另外,部长刚才讲话的时候说,今年要提升社会救助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这是指什么?有没有什么具体的措施?

2014-02-19 10:36:06

窦玉沛:

针对低保中反映出来的一些问题,特别是社会反映强烈和媒体一再 曝光的“骗保、漏保、搭车保、人情保”等问题,国务院在2012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对于低保工作的总体要求、 基本原则,申请审核审批的各个环节和程序,监督检查等,作出了全面的规范。为了使这个文件能够落到实处,去年在民政部组织对各省进行检查,各省又组织自查 的基础上,国务院派出了有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审计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十几个部门组成的五个督查组,实地督查了十个省。督导组每到一处,进社 区、进农村、进家庭,随机抽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也查看了当地下发的有关文件、发放低保的有关档案资料。

2014-02-19 10:37:20

窦玉沛:

总体上认为,各地贯彻国务院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了低保工作 规范化管理力度,加大了投入,适时提高了标准,基本做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提高,救助的经办能力建设有了加强,较好地保障了7400 多万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制度体系不完整,存在着碎片化的问题;落实政策还不够规范;基层的经办能力还不到位; 监督检查还不够经常,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和经济状况,特别是农村家庭收入经济状况认定难的问题比较突出。国务院对这次督查工作高度重视,国务院常务 会议专门听取了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作出了部署安排。刚才你提的两个问题,我一并回答。下一步,我们准备做这么几件事:

2014-02-19 10:40:04

窦玉沛:

第一,加快立法。用法治的形式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社会救助工作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第二,我们要健全机制。在工作机制方面,要建立申请家庭经济状况 的核对机制,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大家可能注意到,1月28日,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等五部门下发了通知,努力解决由于物 价上涨给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特殊困难。这个机制对于启动的条件和补助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规定。此外,我们还在民政系统建立了低保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

第三,要加强经办能力的建设。因为经办能力对于这项工作的健康发 展至关重要。为了推动经办能力的建设,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最近又出台了低保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将低保各项工作分解成若干个指标体系,制定了考核办法和考核的 流程,考核结果与向各地下拨救助经费挂钩,进一步督促基层经办能力的建设。各地也普遍采取了有效措施,现在已经有24个省都出台了低保人员和经费配备办 法,与低保工作量、保障对象的人数挂钩,促进基层经办能力得到加强。

2014-02-19 10:42:47

北京青年报记者:

我有两个问题。第一,在此前的发布会上,民政部也有提到说要建 立临时性救助,我看资料里说已经有26个省建设了这个制度。如何确定临时性救助的对象以及他的补助标准?第二,之前我们有提出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 盖20%的目标,但是在最近的“两会”上,各地两会的保障房目标是没有提高的,我想问如何在明年年底前完成这个任务?像北京提出的政府保障基本、市场满足 多重需求会是全国性的方向吗?市场将发挥什么作用?您对北京自住性商品房是怎么看的?

2014-02-19 10:47:51

窦玉沛:

正像你所说,我们国家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一些低于当地 最低生活标准的困难家庭得到了基本生活保障。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确实有一些家庭收入高于最低保障,但是因为特殊原因,实际生活也非常困难,但不能得到政府 的救助。正像你刚刚说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指导各地探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目前,有26个省建立了这样的临时救助制度,对于保障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 众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4-02-19 10:49:03

窦玉沛:

但是由于这些制度由省以下探索,在制度的设计、对象的范围、保障的标准特别是经费的筹措方面还存在着一些局限,使它的功能作用难以得到更好的发挥。为此,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了建设好这项制度,民政部准备做这么几件事:

2014-02-19 10:52:50

窦玉沛:

第一,合理确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这是你刚才提到的怎么确定的 问题。关于救助的范围,我们初步打算,一个是因为家庭有重病人、孩子上学支出的数额较大,使他陷入贫困,我们俗称支出型贫困;另一种情况是因为火灾、交通 等意外事故导致家庭出现的暂时性、阶段性的贫困,我们称为急难性贫困,同时还有其他一些原因导致家庭陷入贫困的。具体界定的范围,在即将公布的《社会救助 暂行办法》中将有一个准确的界定。当然,救助的标准也是非常重要,因为既然是临时性的、一次性的救助,救助的标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解决其 基本生活困难。

第二,严格审批管理。临时救助带有托底线、救急难的特点,有时遇 到特殊情况,应该简化救助的审批程序,甚至后置审批,这样给基层的民政部门、乡镇街道经办人员带来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所以,我们必须要严格管理,防止权 力的滥用,从这项制度建立伊始,就应该把他们的权力放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之下,保证不发生违规违法和权力滥用问题。

第三,筹措好保障经费。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必须有经费做支撑,我们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将临时救助的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争取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困难的地区给予补助。

2014-02-19 10:53:53

冯俊:

我们所说的住房保障覆盖率,用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和通过棚户区改 造改善住房条件的家庭户数作为分子,用城镇常住家庭户数作为分母,这样算出来的数。“十二五”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在十二五期间要建 3600万套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头三年,总体上说进展还是比较顺利,开工超过了2500万套,基本建成约1500万套。从现在的进展情况看,在整个 “十二五”期间完成开工3600万套的任务应该说是比较有希望的。这些年累计下来,到2013年年底,住在各类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里的城镇家庭是 3400万户,当然2013年的人口和城镇常住家庭户数还没有出来。到2012年底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是12.5%。当然,住房保障的覆盖率取决于两个因 素,一是保障房建设的数量,二是城镇人口增加的数量。从现在的情况看,城镇人口增加的速度要大于预期。

2014-02-19 10:58:14

冯俊:

您谈到的住房市场化是方向问题,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 来,一直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都强调要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也就是说,以市场来满足多层次的住房需求,同时政府履行好住房保障的公共服务职能。市场是有活 力、有动力的这样一个机制,但市场也有失灵的方面,所以要解决市场失灵。在社会发展当中,总是有一部分家庭不能通过市场租赁或者购买到合适住房,政府要补 好位,把这部分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做好。

住房发展当中,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跟政府住房保障公共服务职能是相 辅相成的,按照这个思路,不是盖保障房就推行福利制了。改革的总体目标、总体方向的框架是不变的,但政府履行好公共服务职能,为那些没有能力通过市场获得 住房的家庭提供合适住房,这是需要坚持的,两者都不能缺,或者说两轮驱动推进整个住房的发展。

2014-02-19 11:03:25

财新传媒记者:

这几天民政部和住建部一起出台了一个文件,要确保养老设施用地 的,里面也谈到了一些很细节性的东西,比如说商品房要配套建设多少面积的养老设施。但是我们也知道一个情况,现在地方政府在这一块其实积极性并不高,可能 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因为很多养老设施用地是要无偿划拨的,卖地的收入少了一块,所以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有所减少。其次,地方政府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去配套建 设这些养老设施。所以想请问两位,怎么看待这样一个问题?怎么解决这样一个问题?谢谢。

2014-02-19 11:07:27

窦玉沛:

截至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数量超过了2个亿,占总人口的 14.9%。加上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等因素,未来养老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去年9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在这个《意 见》中,对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包括在投融资、用地、津补贴、税收减免等各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政策落实过程中,我们感觉有三个比较突出的难 题:一是融资难,二是用地难,三是护理人员队伍招聘难,制约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这次民政部和住建部在关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专门出台文件,是落实国务 院决策部署的一个具体行动。

2014-02-19 11:11:29

窦玉沛:

养老设施用地涉及多方面问题。首先,关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国 务院和这次两部委出台的文件都是带有行政强制性的,因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是一项公共服务。它提供居家服务、上门服务、日间照料,最为实用、最为便捷。所 以,文件规定,在新建的小区,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1平方米的面积建设服务设施。已建成的老旧小区,没有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租赁、置换等措施来满足 需要。此外,关于机构的养老用地,一种是属于公办的,为社会提供托底性的服务;第二种是公益性的,也就是非营利的,除了提供托底性服务,还为更广大的中低 收入者提供低收费的服务;第三种情况是纯商业模式,作为一种市场化的运作,根据市场的需求,来满足更高层次的消费需求。

2014-02-19 11:15:07

冯俊:

中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是一个非常明显的社会现象,对老年人的养 老,无非是集中养老和居家养老两种方式,在中国的这种情况下,居家养老也应该是一种主要的方式,国外也是主要的。所以在社区里,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公共服 务,也是我们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文件刚发不久,要马上起到很明显的效果,当然也需要有点时间。现在不仅中央政府认识到了,对方政府也认识到了, 都很重视。我们会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把这项工作继续推进。

2014-02-19 11:20:20

胡凯红: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2014-02-19 11:27:24

[责任编辑:汤欣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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