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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意见发布会(5)

来源: 中国网  2011-01-11 16:51

11日国新办就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请问熊院长几个问题。第一,关于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处理一直都是国内外媒体和公众非常关心的问题,首先请您介绍一下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审理这些案件当中,有哪些新的情况和新的特点?第二,关于《意见》第10条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作出这样新的规定是出于哪些考虑,这个规定和以前法律上的规定相比,有什么区别和特点?第三,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尚未销售案件的认定,这次规定了货值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尚未销售的也是属于定罪的,以前我们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这次作出规定又是出于一个什么样的背景?

2011-01-11 10:27:26

熊选国:

第一个问题,我简要介绍一下人民法院这几年审理知识产权犯罪的情况。这些年,全国各级法院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从刑事审判来讲,就是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根据统计,2008年—2009年,人民法院共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03件,生效判决人数3262人。2010年1—11月份,全国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175件,审结1021件,比2009年同期上升了22.13%,生效判决人数达到了1637人。

2011-01-11 10:29:27

熊选国:

另外,我们的统计是按照侵犯知识产权罪名统计的判决人数,由于犯罪竞合及其他方面的原因,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是按照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和非法经营罪判处的,这些都没有在上述统计数据当中。

2011-01-11 10:32:36

熊选国:

第二个问题,刚才提到关于《意见》第10条侵犯著作权犯罪“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问题,在过去的司法解释也有一般性的规定,这一次根据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当中,有些是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特点,对于通过信息网络侵犯著作权犯罪怎么认定“以营利为目的”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比如刊登广告,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认定比过去规定得更加明确、具体了。

2011-01-11 10:36:33

[责任编辑:一叶扁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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