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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车辆购置税将“通城通办”

2010-07-16 15:47
福州市国税局14日宣布,将在市区和八县(市)推行车辆购置税“通城通办”,福州车主将可在福州市区和郊县就近缴纳车购税。
  
  福州市国税局14日公布了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30条税收服务举措,其中指出:要推行“同城通办”,在八县(市)推行涉税业务“同城通办”,纳税人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在本县(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同时,在市区和八县(市)推行车辆购置税“通城通办”,方便八县(市)车主就近缴纳车购税。
  
  
  福州市国税局服务海西的措施还包括:简化出口退税手续。精简出口退税审批环节,在各个办税服务厅设立受理台实行统一受理,改变各个管理员分散受理的状况;简化生产型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申报资料,可免于提供出口发票等资料,从而大大加快出口企业退税速度,促进出口企业发展。
  
  福州市国税局还放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销售额标准由100万元降低为50万元,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销售额标准由180万元降低为80万元。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使更多的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抵扣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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