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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差额”选任政府部门正职
2010-06-18 15:22
新华网福州6月18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了解到,福州市委决定对干部选任提名制度实行重大改革,今后凡新任的福州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一律采取“五差额”选拔,这项举措为福建省首创。
所谓“五差额”选任为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市委常委会差额提名、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每个职位必须由市委常委会提出2名以上的推荐人选提交全委会差额票决产生。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表示,这项改革措施的推出,在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落实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全委会在干部选任中的作用,扩大了干部选任的决策参与范围,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为防止差额选任过程中出现拉票贿选等不良行为,福州市委还明确规定: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严禁一切非组织活动;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严肃处理,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6月9日召开的福州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福州市首次采取“五差额”办法,按照每个职位2:1的比例,从10名差额人选中,表决产生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司法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局等5名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完)
所谓“五差额”选任为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和市委常委会差额提名、市委全委会差额票决,每个职位必须由市委常委会提出2名以上的推荐人选提交全委会差额票决产生。
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表示,这项改革措施的推出,在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方面迈出了关键一步,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落实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了全委会在干部选任中的作用,扩大了干部选任的决策参与范围,确保选准用好干部。
为防止差额选任过程中出现拉票贿选等不良行为,福州市委还明确规定: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拉票行为,严禁一切非组织活动;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严肃处理,取消推荐人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6月9日召开的福州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福州市首次采取“五差额”办法,按照每个职位2:1的比例,从10名差额人选中,表决产生了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司法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局等5名市政府组成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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