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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长乐“卖岛”余波未消
2010-06-04 12:546月2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曝光了2月底福建省长乐市挂牌出让松下镇首祉村附近海岛——东洛岛50年使用权,并获利过亿一事。对此,6月3日,长乐市官方一名高层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辩称,对于无人岛的认定存在法律盲点。
资料显示,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今年3月1日即将生效前,2月11日至2月22日,东洛岛地块被挂牌,月底拍卖成功。
2月25日,福建省海洋渔业厅向长乐市政府发函,指出该市挂牌出让东洛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撤销此次出让,并及时消除不良影响。文末留有余地地指出,若需开发利用该岛,申请人应依法向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审批权的政府审批。
但该函一去毫无回信。3月10日,长乐市国土局公布称,福建亘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亘德生物”)最终以每亩11.2万元的价格,耗资1.1572亿元,取得了该岛50年的开发使用权。
据知情人士透露,亘德生物为唯一参与竞价的公司,拍卖期间仅加价一次。
而据有福建省经贸委信息中心背景的福建省企业信用网记录显示,亘德生物法人代表为陈勇,注册地恰恰在东洛岛。
长乐市工商局系统显示,亘德生物注册资本为1.6亿,注册时间为2009年5月5日。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项目审批记录显示,亘德生物项目用地名目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面积为1033.17亩,土地性质和来源是工业用地和储备(征收),系于2月25日报批,该厅承诺办结时间是3月9日。
3日下午,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不便安排该厅有关负责人受访,但他同时指出,东洛岛项目用地是首祉村集体土地,该厅审批依法依规,亦经省政府批准,审批后未再与长乐市方面联系。
福建省海洋渔业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亦表示,因种种原因不便受访,该厅近期亦未与长乐市方面接触,未接到长乐方面回函,不知项目进展情况。
该厅函中认为,根据2009年12月26日通过的《海岛法》,无居民海岛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职责属海洋行政部门,且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规定单位和个人利用无居民海岛必须向县级以上海洋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且《海洋环境保护法》也规定海岛等海洋环境监管职责在海洋行政部门。
事件的焦点之一在于东洛岛是否是无人岛。
“法律对无人岛的概念没有规定明确。”上述长乐官方人士称,即便东洛岛没有居民户籍落地,但其土地、林权属于集体所有,有人劳作,应该认定为有人岛。
但在学者看来,东洛岛属无人岛,并无争议。
“东洛岛是无居民海岛,有材料证实。”多次受政府委托确定海岛属性的福建省海洋渔业研究所副所长杨顺民对本报记者表示,1991年福建省编制的《福建省海岛志》和1991年的《福建省海域地名志》,均把东洛岛定为无居民海岛,此外,2008年的全国海岛名录也明确了东洛岛无居民海岛的属性。
杨顺民指出,在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的《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中已明确规定用有无户籍甄别无人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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