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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版权保护和版权产业措施效应初显

2010-05-19 16:30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昨日在福州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强打击盗版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并推出若干版权产业政策措施,其效应已初显。

据其透露,年初成立的上海版权交易中心,目前挂牌项目额达500亿元,已成交12亿元年。而北京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成立当日即实现版权交易2亿元。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正在推动建立联合共同版权市场。

阎晓宏同时披露了两岸版权贸易数据。据统计,大陆入岛图书年销售额达5.4亿元新台币,2008年大陆引进台湾版权6100余项,输出版权600余项,台湾在大陆图书版权引进和输出总量中目前已居首位。

目前,两岸定期举办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已达几十项,其中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海峡文博会已成为影响较大的品牌性展会。台商在大陆印刷、复制、发行、动漫、网络游戏等领域的发展也非常迅猛,市场不断扩大。

阎晓宏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在版权保护上有两个重点,一是在世博会期间进行版权保护,加强作品版权的服务,加强登记,并对版权价值进行评估和保护;二是继续联合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打击互联网的侵权盗版行为,把侵权盗版问题降低到最低限度。

据出席论坛的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介绍,2009年我国包括软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数字出版等版权产业销售收入增幅在20%-40%之间,远高于GDP增长率。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广东等版权产业产值占GDP比重越来越高,如北京市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497.7亿元,占GDP的12.6%,高于美国的 11.05%。

而2004年-2007年,我国版权产业增加值从669.5亿元升至1085.8亿元,占GDP比重从8.2%上升至8.9%。

王自强指出,在政策推动下,我国逐步在新闻出版、软件、影视、动漫、文化创意等相关领域形成一批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已成为版权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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