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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部分商家联名签署诚信商家自律公约

2010-03-17 11:04
新华网厦门3月15日电(记者沈汝发)3月15日,厦门市工商局在百脑汇广场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会上23家商家联名签署诚信商家自律公约,倡导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

    百脑汇(福建)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店总经理李立说,对于签署诚信自律公约,加入诚信联盟的商家,百脑汇有严格的审查机制,要求商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亮照经营,在工商部门无不良记录,有极强的守法意识,能保障商品质量,商家的行为规范,服务优质,诚信经营。

    据介绍,只要消费者到诚信联盟的商家消费,就能获得保障,若有个别商家违反诚信联盟规章制度,百脑汇有权在不事先通知商家的情况下自行作出处理,实行“先期赔付”,保障消费者权益。

    厦门市工商局专业市场分局局长严立群表示,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是工商部门的重要工作,企业要强化诚信意识,营造诚信氛围,坚持诚信经营,争创诚信企业和诚信经营者,全面提高城市的诚信水平,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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