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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挂钩交强险 保费一次最高加30%

2010-03-02 16:00
记者 杨剑峰 陈海东实 习 生 刘 伟    本报讯 昨起酒驾行为将与交强险费率挂钩,酒驾一次交强险费率上浮10%至15%,醉驾一次上浮20%至30%,全年累计上浮费率不超过60%。昨日记者了解到,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目前我省的具体细则暂未出台。业内人士表示,虽然细则未出,但3月1日起发生酒驾记录的车主,明年交强险保费将因此上浮。
      省交警总队交管处相关负责人昨表示,我省也将实行酒驾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的浮动制度,具体如何操作,时间表还在制定中。
      据悉,这涉及到公安内部网与保监会外网的衔接问题,如需要开发一个公共平台用于信息交换和移交等。具体操作上也有很多细节需要协商。
      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表示,对于我省具体上浮比例多少等细则,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讨论,具体政策尚未出台。我省车险信息平台准备进行系统改造,以便今后对接录入车主酒驾记录。
      据了解,酒驾与交强险挂钩,各地交强险费率的浮动具体标准由各地依实际情况确定。如以一次酒驾为例,费率上浮10%至15%。
      那么是按上限严格处罚,还是点到为止?昨日有人表示,酒驾与保险费率挂钩,其实也是变相处罚,但法理上有“一事不二罚”原则,即一种违法行为只能处罚一次。酒驾违法,在交警执法时已进行了经济处罚和扣证扣分,甚至限制人身自由,如果在交强险费率上,再按上限处罚,是否太重?相关部门在制定细则时应给予考虑。
      昨日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新规定从3月1日起执行,虽然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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