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第三只眼 > 推荐文章 > 正文

进出口货物下月在闽直通放行 全国属首例

2010-02-26 11:54

本报讯 过去货物出口需要在生产地和港口查验两次,不仅需要花费更多检验费、运输费和滞港费,而且会影响出口时效。如今这样的模式马上就要简化了。昨日,福州海关、厦门海关、福建检验检疫局 、厦门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在福建省内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和区域通关备忘录》,决定从今年3月15日起,我省将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

数万外贸闽企受益

据了解,直通放行模式改变了原来在出口货物企业取得产地检验 检疫机构的合格凭证后,还需向口岸检验 检疫机构报检申请换发“出境货物通关单”,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按比例实施口岸查验的传统做法,由产地检验检疫机构一次完成报检、货物检验、查验、放行的所有手续。报关地海关则凭产地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通关单放行。

福建省外经贸厅厅长、省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主任杨彪说,新通关模式将属地、口岸两道关口变为一道关口,将减少货物滞港时间,大幅度降低口岸通关成本。厦门检验检疫局人士分析指出,这一举措将惠及省内数万家进出口企业。

年内有望跨省放行

此前我省已与20多个直属海关签订了《区域通关合作备忘录》,区域通关从原有的“海西”区域合作,现已成为连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及中西部地区的扩大对外开放、拓展对台合作的重要通道。

接下来,我省有关部门还将继续探索、争取协调江西、湖南、深圳、上海等地口岸部门,协商签订通关单认可协议等,试点开展跨省区的直通放行,力求今年将跨省区的直通放行工作拓展到海西25个城市和深圳、上海。

据悉,此次为海西综合通道创造更加便捷的通关环境,是胡总书记春节期间在闽考察后,驻闽关、检部门落实先行先试推进海西建设的重大举措。而为了配合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周边地区发展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昨日全省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也在福州举行,23个省级政府部门领导悉数参加。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