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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酒驾纳入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

2010-01-05 13:29
  新华网福州1月3日电(记者康淼)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南平市中心支行了解到,福建省南平市近日建立起交通违法信息金融共享机制,凡酒后驾驶被查处或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均列入个人信用记录报告,作为银行个人信贷诚信考察依据。
  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南平市交通违法信息金融共享机制由人行和交警部门共同建立,规定凡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个人信贷诚信考察期为一年,凡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个人信贷诚信考察期为两年,多次违法的实行累加。
  该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将把交警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传递给各金融机构,同时人民银行将加强金融机构落实信息查询制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严重交通违法信息,并对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使用、查询情况纳入征信管理的执法检查范围。金融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严重交通违法信息的传递工作,并将人员名单报人民银行备案,在办理日常业务时,依法将交警部门提供的严重交通违法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该负责人说,南平市交通违法信息金融共享机制的建立将有利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有效预防和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未来南平市还将依法对无证驾驶、严重超载、严重超速等其他交通违法信息也都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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