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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远洋渔业合作达四点共识
2009-12-03 17:01【商报福州专讯】记者许国玺、玄成报道:参加海峡渔业周的台湾渔业界人士,20日在福州与大陆渔业界人士达成共识,两岸远洋渔业在引进先进渔船、建立远洋渔业基地、成立合资企业和渔工劳务四个方面深度合作,携手走向世界。
远洋渔业是台湾渔业的支柱产业,年产量八十多万多吨。台湾远洋渔业总体实力在世界排名第四位,其中金枪鱼、鱿鱼产量分别居世界第二、三位,而且台湾远洋船队吨位马力大、设备先进、续航能力强、基地分布广。
福州是中国远洋渔业发源地之一,并有6个境外远洋渔业基地,目前在境外生产的远洋渔船数达200多艘,福州港是闻名东南亚的远洋渔获物主要集散地。
两岸渔业界人士认为,台湾远洋渔业发展历史比大陆早,大型鱿鱼钓和大型围网技术比大陆先进。而福建渔工众多,劳动力成本较低,拥有相当实力的多家远洋渔业龙头企业,仅福州就拥有中国第一座十个泊位的远洋渔业专用码头,周边有近18万吨的冷库,福州现有水产加工企业330多家,年需要鱿鱼、秋刀鱼等大宗远洋鱼原料约三十万吨,原料缺口较大,无论是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发展态势,还是原料需求,都具备承接台湾远洋渔业技术、资金、设备转移的条件,是台湾进一步发展远洋渔业的良好合作伙伴。
19日开幕的2009海峡(福州)渔业周暨第四届中国(福州)渔业博览会,来自广东、浙江、海南、台湾等地200多家客商共组织370多个展位参展,展品主要集中为在业内名列前茅的精品水产新品和精深水产加工品。
闽台水产品贸易面临好契机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刘修德19日在海峡渔业经济合作与发展论坛上表示,福建正积极寻求与台湾开展多层次、宽领域的渔业交流,寻求在易于操作的部分开展「先行先试」。在国家优惠政策有望持续出台的背景之下,闽台水产品贸易合作与发展面临难得的好契机。
刘修德建议,虽然闽台渔业合作还存在一些障碍和困难,但闽台有关部门应在易于操作的部分开展「先行先试」:一是建立渔业管理沟通联系的直接渠道;二是探索订立海峡两岸共同遵守的渔业管理制度;三是建立违规渔船情况通报制度;四是建立闽台渔业纠纷调解机制;五是建立渔业海难救助协作机制;六是探索建立两岸渔业防灾减灾合作机制。
刘修德指出,目前,大陆对台水产品贸易已开放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对台湾部分鲜、冷、冻水产品,实行零关税优惠措施和检验检疫便利;对台湾籍渔船打捞的部分远洋、近海水产品和在台湾地区养殖的部分水产品进口,实行零关税措施;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这些给闽台水产品贸易提供了很好的发展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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